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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吉安市能源综合开发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名公告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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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足3:1,取消本次选调。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调研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调研

调研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出现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调研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调研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入闱体检对象合成的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面试成绩又相同,则实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后,不再递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确定人选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市能源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调入

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每个阶段、环节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考生的监督。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人员应遵守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一旦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人员未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吉安市能源综合开发办公室:8224263

原标题:吉安市能源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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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能源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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