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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吉安市能源综合开发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名公告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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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吉安市能源综合开发办公室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综合素质好、文字能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能源办管理岗 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专技人员或管理人员;市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在编在职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健康,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服务意识较强;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

2.正式录用公务员(含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3周年及以上(计算至2016年7月31日)。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等网站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jianhrss.gov.cn/)、《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网址http://www.jadpc.gov.cn)/下载《吉安市能源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能源综合开发办公室(地址:城南行政中心C座1006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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