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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泰和县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选调3人公告

泰和县人民政府网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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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县县城规划区征地拆迁有序进行,经市编委吉编办[2016]13号文批准,我县新设立了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为县城乡建设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选调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其中:综合股、政策法规与信访调解股、征收安置股各1名。

二、选调范围

泰和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有财政全额预算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身心健康,乐于奉献;

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报考综合股专业不限,报考政策法规与信访调解股专业要求为法学类,报考征收安置股专业要求为建筑建设类或城镇规划类,专业目录按照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4、历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工龄较长者提供近三年考核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人员;

2、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8月12日——8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县政府大楼1609室)

2、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实行现场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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