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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4年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7人公告

湖南领导人才网 20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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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格审查。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对报名者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等进行资格审查。公开遴选数量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最低开考比例(1: 5)时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自行组织。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采取闭卷形式。

  面试。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公务员录用、登记等材料复印件供审核。公务员录用、登记等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综合得分。

  4.体检与考察。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并按考生总成绩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研究与公示。考察、体检结束后,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工委、管委会书记(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6.转任。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从考察、体检合格人选中研究决定递补人选。

  本公告由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湖南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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