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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察由各遴选部门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人选。
(二)体检
1.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遴选部门党组(党委)研究,按遴选人数等额提出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名单于12月19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体检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本人。
3.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向遴选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并由遴选部门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递补人员的体检按上述要求进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各遴选部门根据公示等相关情况,正式研究提出遴选转任申请,报市公务员局审定后,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名义统一下发公开遴选结果通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及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在资格复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以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以上时间节点的,将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86786923
技术咨询电话:85455300
考务咨询电话:85456551
附件:1.2014西安市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职位表
2.2014年西安市市级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公务员局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