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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需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确定后、面试前进行,由遴选部门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9:00—12:00,统一在西安进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4.查询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014年11月14日,报考者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和各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各遴选职位按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11月19日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区县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登记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遴选职位资格条件涉及的其他证件资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由于放弃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本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
1.报考者于2014年11月27日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看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公告。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部门组织实施,在12月4日前完成。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于12月5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3.面试于12月10日进行,相关事宜见面试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全程摄像,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
(四)确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2。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遴选人数为2人及以下的职位,进入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人数为3人的职位,进入考察人数为5人;遴选人数为4人的职位,进入考察人数为6人;遴选人数为5人的职位,进入考察人数为8人。
参加面试人数多于遴选人数但不足考察比例的,参加面试人员均进入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遴选人数,视情况确定是否进入考察: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时,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参加面试的,先以综合成绩排序,除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外,其他面试人员进入考察,综合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时,进入考察。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考察人员超过考察比例的,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于12月12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