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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进行公示。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44223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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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