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6广西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二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选调2人公告

河池人才网 2016-07-15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局属二层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局属二层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工作人员各1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或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共性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工作勤奋敬业,积极肯干;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科员条件

1.大学本科,法学或中文专业;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

3.科员35周岁以下,副科40周岁以下,正科45周岁以下。

(三)办公室科员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

2.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办公室工作经验,综合文字材料撰写能力较强。同等条件下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或有作品在各级刊物发表者优先。

3.30周岁以下。

(四)不得参加报名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 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以2016年7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调动和任职等程序进行。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