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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市宝山区工人文化活动中心主任竞聘上岗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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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宝山区工人文化活动中心主任职位竞聘上岗。

一、竞争职位

宝山区工人文化活动中心主任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现聘事业单位管理七级或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4、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职工文化宣传教育等工作。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竞岗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宝山区公务员门户网、宝山人事人才网、宝山区总工会网等网站发布竞聘上岗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5日-7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1188号301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必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3:1、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本次竞聘上岗不再继续组织。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及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之比为3:1。笔试、面试按3:7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前2名列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五)确定拟任人选和公示

经宝山区总工会党组会集体讨论,差额票决产生拟任人选,拟任人选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职通知,办理任职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正式任职时间。

原标题:2016年上海市宝山区工人文化活动中心主任竞聘上岗公告

宝山区总工会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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