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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驻编〔2016〕15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的单位和名额
2016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公开遴选公务员17名。其中: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6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5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3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开遴选2名;
驻马店市工伤保险处公开遴选1。
(具体遴选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5、具有与拟遴选职位相匹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试用期未满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遴选信息发布
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和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为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为现场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健康路西段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
3.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和《公务员登记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和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名时需填写《2016年驻马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报名表由考生在网站自行下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报考者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5.遴选比例。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职位;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
(三)考试
遴选考试分笔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