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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1、笔试
(1)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各级遴选。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遴选职位名额1至2人的,差额考察1人;职位名额3人的,差额考察2人。
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依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查阅考察对象档案,对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对考察合格者,由遴选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
对拟遴选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遴选单位在指定的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从进入该职位的考察人员中重新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部长 (局长) 办公会议共同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在遴选对象所在单位、遴选机关以及霍邱县人民政府网、霍邱先锋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6020087 6021086(传真)
县 人 社 局:6081530 608152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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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霍邱县委组织部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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