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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结合和田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同意,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全地区公开选拔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7个职位。其中正科级职位1个,副科级职位6个。具体职位如下:
(一)正科级职位(1个)
1、和田市第一高级中学校长(少数民族1名)
(二)副科级职位(6个)
1、和田市吉亚二中校长(少数民族1名)
2、和田市第三中学副校长(少数民族1名)
3、和田市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少数民族1名)
4、和田市古江巴格小学校长(少数民族1名)
5、和田市第四小学校长(汉族1名)
6、和田市第二小学副校长(少数民族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全地区范围内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在编在职教职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勤于工作,勇于创新、工作有实绩。具有胜任报考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领导经验。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报考资格
(1)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必须为称职(合格)以上;
(3)报考正、副科级职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报考正科级职位的,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报考副科级职位的,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一般教师均可报名。一般教师报考的,需参加工作满4年以上;
(5)报考中学职位应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5年以上中学领导职务任职经历;小学职位应具有小教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5年以上小学领导职务任职经历;
(6)维吾尔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报考少数民族职位;除上述3个少数民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可以报考汉族职位;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
(8)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9)报考职位的专业应当干过或管过、学过;
(10)符合任职回避条件和具体职位规定的特殊要求。
计算年龄和任职时间均截止2016年6月30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