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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9月3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的能证明本人身份相关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考核对象。
八、公示。考察考核合格后,将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举报电话:0735-2883808)。
九、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选调手续。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735-2330935(办) 13875513757(手机)
刘主任 0735-2886303(办) 13875515224(手机)
中共苏仙区委办公室
中共苏仙区委组织部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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