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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中,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报考人员放弃,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每个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十、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0874—3128561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0874—3128969
曲靖市公务员局:0874—8967931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监察处:0874--3227976
十一、其他
本公告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曲靖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发布,由我院负责解释。
附件2:2014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