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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4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5人公告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09-22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中,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报考人员放弃,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每个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十、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邀请纪检监督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0874—3128561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0874—3128969

  曲靖市公务员局:0874—8967931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监察处:0874--3227976

  十一、其他

  本公告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曲靖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发布,由我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附件2:2014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2014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附件4:2014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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