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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相关事项
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遴选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需于面试前3天向我院提交放弃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出放弃申请的,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实际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满分l00分,时间为30分钟。
(二)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面试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本人,并及时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予以公告。
七、经历业绩评价
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需填写《2014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对照《2014年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评价内容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及一份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业绩报告,工作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业绩报告内容要求:(一)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等;(二)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三)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奖励、其他表彰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四)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五)工作业绩报告要求所在庭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位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成绩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上予以公告。
八、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
上述各项成绩均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时成立考察小组,由两人以上人员组成。考察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