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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从我县各乡镇卫生院公开遴选2名医师到县公安局监管场所门诊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医务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遴选到县公安局监管场所门诊部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公选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保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公安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从我县十一乡镇卫生院遴选2名医师到县公安局监管场所门诊部门工作(事业编制,遴选岗位为初级职称1个,中级职称1个)。
遴选对象通过公开遴选调入新岗位后,按新单位岗位确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四、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乡镇卫生院在编、在职(岗)的医师;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4.有5年以上乡镇卫生院医务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临床医学专业初级以上医师职称,身体健康;
5.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遴选公告》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黄平县公安局418室
联系人:熊茂光;联系电话:13508551633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