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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4年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第二批公开遴选32人实施方案

贵州人事考试网 20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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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遇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因面试出现缺考(含笔试缺考和未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该遴选职位计划数 1:3比例的,该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剑河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的通知》(剑党办发〔2013〕54号)要求,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是否递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遴选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五)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附件一: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第二批公开遴选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二: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三: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

  咨询电话:5227189 监督电话:5221447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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