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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4人公告

株洲人事考试网 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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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的骑缝章);

5、能证明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关工作经历、文稿、资格证书等方面材料;

6、承诺书(本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考格式见附件3);

7、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为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在2016年6月中旬进行,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和准考证通知为准。

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遴选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综合岗位1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岗位2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遴选职位中的其他要求或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转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为科员(调入人员原有职级高于科员的只保留原有职级工资待遇)。

六、纪律监督

整个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686345

监督电话:28686343

原标题: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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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发改委遴选报名登记表及职位表和承诺书.doc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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