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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4人公告

株洲人事考试网 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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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 对象范围

株洲市及所辖县市区各级党政机关(含中央、省直管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3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4年6月30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与计划数

共遴选工作人员4名,具体条件见附件2。

四、遴选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日报、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人事考试网、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遴选公告。

公告时间:5月25日—5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5月30日至6月5日(上午8:30—下午5:30)。

报名地点: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5号414室)。

报考者将填好的表格及所需资料在规定的时间送交到市发改委人事教育科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需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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