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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4年遵义市正安县公开选调23人公告

贵州人事考试网 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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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考察

  县纪工委、非公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按照《遵义市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公务员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其他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

  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㈡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㈢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

  ㈣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㈤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计划外生育的人员;

  ㈥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正安县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九、办理调动

  ㈠经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㈡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选调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十一、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6033515(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6422304(县纪委)

  6019196(县委组织部)

  正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3日

  正安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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