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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队伍结构,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专业技术人员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 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拟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遴选招考选拔。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见《黔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公开遴选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必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身份,且符合报考职位条件。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年龄、任职时间、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均以挂网时间为止;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政策
近3年个人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每获一次加2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