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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4年遵义市正安县公开选调23人公告

贵州人事考试网 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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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正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补员计划的通知》(正编发〔2014〕6号)文件要求,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考试方式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选调职位设置

  计划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各选调职位详见《正安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㈠对象

  1、本县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

  2、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干部。

  ㈡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小康办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县纪工委、非公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且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周年以上乡镇在编在职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6、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仍在试用期的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计划外生育的;

  5、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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