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针对宣传文化系统人员缺乏,经县领导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参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文件精神,面向乡镇和教育系统公开遴选事业人员6名(中共台江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3名,县广播电视台3名,具体职位和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用人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文字功底扎实、并有一定写作基础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组织实施形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中共台江县纪委、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由中共台江县委宣传部、台江县文体广播电视局组织实施。
三、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连续在乡镇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不含工龄认定)且目前在县乡镇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服务年限满5年及以上)和事业单位人员(服务年限满3年及以上,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和工勤人员),以及教育系统工作满三年(不含工龄认定)及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台江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相关规定。
7.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勤身份)。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察、面试、综合测试、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遴选相关信息将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唯一官方网站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上进行公布(公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所在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②出具报考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原件(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和公务员管理股办理);
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遴选岗位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的书面承诺书;公务员身份报考人员还需写明自愿按岗位性质由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人员的承诺书。
⑤《遴选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2.资格审查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遴选岗位。本次遴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先考察,后面试,最后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遴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不含1:3)比例的,在考察合格后,再进入面试和综合测试环节,但面试和综合测试总分数(折算后)不能低于70分,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核结束后,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