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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前,遴选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历年来年度考核情况)、同意报考证明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遴选计划数,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与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在蚌埠先锋网、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遴选单位网站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遴选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试用或者转任、任职手续。如遴选人员在原单位担任科级职务,是否保留原职级待遇,由遴选单位根据干部队伍情况研究确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且影响转任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3125657(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3121202(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监督举报电话:2043071(市人社局监察室)
原标题:蚌埠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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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蚌埠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