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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30%的权重计算入总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成绩,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州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经历业绩评价进行综合评定,并计算成分数,以20%的权重计入参考人员总成绩。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州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遴选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刘宁波
联系电话:2128519
监督电话:2146713(州第一纪工委办公室)
2141668(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12380(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原标题: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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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