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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法制办拟面向全县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如下公告。
一、遴选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县范围内法学专业的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保守国家秘密;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2:1,在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将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岳池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股。地址:老公安局西二楼,联系电话:5222005。
参加遴选人员填写《岳池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逾期不再报名。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20日到县政府法制办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6:4计入总成绩。
1.笔试。主要考察宪法、行政法律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
2.面试。按照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法律基本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