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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和权利。
17.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用4个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的,由市公开遴选(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后依次递补。
18.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时间,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四、遴选纪律
(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遴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党政纪处分。
1.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遴选涉密信息的;
2.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3.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4.违反考察纪律的;
5.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遴选工作正常进行的;
6.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三)对在遴选过程中找人说情、打招呼、递条子或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反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原标题:公开遴选(选调)部室委办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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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骅市委组织部
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