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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广安市民政局遴选1人公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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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民政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局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

公开遴选局机关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1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一)。

二、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5.有2周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其中,通过公招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限满5年;定向考录到乡镇的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限须满8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2016年4月22日);

6.符合遴选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gahrss.gov.cn)、广安市民政局(网址:http://www.gasmzj.gov.cn/)等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民政局306室(广安市广安区凌云路186号)。

3.报名要求: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登录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广安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广安市民政局公开遴选局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资格审查须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两份):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4)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5)近2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4月18日-22日。由市民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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