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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根据选调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惠州市科学技术局通知其考试时间和地点。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开考前发给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六、考试方式及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成绩占总分40%。经公开选调程序一时未物色到合适人选的职位,则暂时空缺。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二)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和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不高于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按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然后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惠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
(四)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补充说明
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惠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doc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