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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4年佛山顺德区伦教街道教育局公开选拔1名副局长的公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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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环境,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研究,决定采用在顺德区范围内公开选拔的方式聘任伦教街道教育局副局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伦教街道教育局副局长一名。

  二、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包括: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拥护,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顺德区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身份;

  2.现任职务为如下其中之一:镇街教育局副股(科)长或以上、小学校长、初中副校长或以上、职中(高中)的主任或以上。

  3.教育中级或以上职称;

  4.本科或以上学历;

  5.45周岁或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7.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行政管理经验;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拔范围: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的。

  三、公开选拔程序

  1.公布公告。在伦教政务网、教育网、各中小学校公告的方式,向全区发布公开选拔的公告。

  2.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伦教街道公开选拔报名审批表》。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务证明、荣誉证等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批表》一式一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选拔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2日

  报名地点:伦教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办公室(伦教南苑路一号八楼)。

  联系人:曾小姐、梁小姐,联系电话:2775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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