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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布遴选方案
按照遴选计划,相关信息提前7个工作日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遴选简章,并在罗甸县电视台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由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工信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罗甸县工信局2014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原则上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
5、报名工作由县工信局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首次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需加盖行为部门公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所需的相关资格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人员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并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环节,凡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七、考试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
笔试科目名称:公共基础能力及业务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准考证由县工信局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
领取准考证地点:罗甸县工信局办公室。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均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能满足3:1比例,就按3:1比例确定;如不足3:1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阅读《考生须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的,不能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简章》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