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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0〕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调用、全程监督。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人数
县文化馆2人,县少年业余体校1人,县图书馆1人。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仅限我县乡镇(含龙坪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正式在编在册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工勤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45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为准)。
3、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以行文时间为准);2011、2012、2013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为不定等次除外)。
4、乡镇股级及以下的干部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必须在服务期满后才能报考。
5、学历需为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详见职位表)。
6、报考人员向遴选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我县非正式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单位人员。
(2)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人员。
(5)2011、2012、201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遴选报考条件的。
四、发布遴选简章
按照遴选计划,提前7个工作日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遴选信息,并在罗甸县电视台播放遴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