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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受到优秀校长(园长、主任)表彰,国家级加10分,省部级加5分、市厅级加3分、县处级加2分(必须是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与人社局部门联合表彰,否则不予加分)。
(3)参加过省“杰出校长”培训的加5分,参加过省“专家型校长”培训的加3分。
各单位在报送报名表时,请将参加遴选者的“管理经验考核”佐证材料(干部任职文件原件或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局党委公章、受表彰证书原件及相关文件原件)一并报送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送佐证材料。
2.面试(30%)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进行入下一环节人员,报名人数不足3人或等于3人的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数之比低于2:1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竞职演讲(40%)
通过面试的进入竞职演讲环节。竞职演讲主要围绕本人的岗位经历、学识水平、领导能力、工作业绩,对遴选岗位的认识和聘用后的工作打算进行竞职演讲,考评委成员根据演讲内容和评分办法分别为参加遴选者赋分。演讲时间每人15分钟以内。
4.民主测评(15%)
竞职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由考评委和工作人员之外的参会人员以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的方式为参加遴选者赋分。
5.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管理经验考核、面试、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得分结果,计算每位参加遴选者的总成绩。总成绩=管理经验考核(15%)+面试(30%)+竞职演讲(40%)+民主测评(15%)。根据总成绩,每个职位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后,局党委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对人选是否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内容。
(六)确定拟任人选
局党委召开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进行集体讨论,以票决的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如果考察对象不合格,经局党委核实、讨论,取消本职位遴选计划。
(七)任前公示。对拟任职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公布任职。公示期间无异议,按照程序办理任职相关手续(实行一年期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本《方案》由白山市教育局党委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由白山市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原标题: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直部分中小学校长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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