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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门一楼大厅(沧州市御河路50号)。
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市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小 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信,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公务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7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具体考场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沧州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并列的都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市人社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面试结束后5日内,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任职回避等情况。
(六)确定人选、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时间原则上为三个月,期满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3206556
原标题:2016年沧州市市直政府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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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