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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7名)

20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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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对每一职位推荐人选名额不超过5名,市直单位对每一职位推荐人选名额不超过2名。
       2、请各地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认真填写《201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201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后)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另附电子照片);
       ②《公务员登记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定向招录人员需同时提供四方协议书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④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报考审判岗位的需提交:司法资格A证,或1995年7月1日以前的审判职务任命书;具有1995年7月1日以 后的审判职务任命书,需同时提交相关司法资格证书、法官等级证书,年龄超过40周岁的现任乡镇人民法庭庭长需提交任职5年以上的任命书。报考调研岗位的需 提交: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本人编发的简报各一份。报考网络信息管理岗位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网络信息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及熟练程度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核查原件,不合格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推荐报名材料报送时间:2014年1月10日下午17:00前。
       材料报送地点:市委组织部2030房间。
       联系电话:0719—8665178;0719—8105680.
       附件:
       1、《201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
       2、《201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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