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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2016年本溪市农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此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由市农委及时通知报考者。报考已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
1.笔试
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能力和涉农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1:2的面试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该职位,由市农委通知考生。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为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能力和涉农相关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确定后,将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考生。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顺序,按遴选职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市农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工作由市农委负责实施。市农委要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通过借阅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四)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考察结束,市农委党组经过集体讨论研究,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遴选人员。
市人社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监督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原始证件、档案材料和各类证书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市农委人事处 43103820,43103893
市人社局录用流动处 42808614
原标题:2016年本溪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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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