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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2名、值班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与对象: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包括参公管理人员)。
三、遴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遴选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工作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有较强的写作能力与表达能力;
3.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文秘岗位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值班岗位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13日。
报名地点:行政中心5楼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张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半身彩色照片,填写《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以带能反映和代表自己写作能力和水平的文字材料、作品。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
联系人:代发铭
联系电话:0817—7222545 13540589801
五、考试时间:2016年3月中下旬(以通知为准)。
六、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应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遴选名额,直至取消考试。
七、考试
文秘、值班岗位笔试、面试采取不同题型、分开计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由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文秘岗位重点测试应试者文字功底、公文处理能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等);值班岗位重点测试应急知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处理问题、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占总成绩的10%。
八、工作调动。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调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日,试用3个月并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相应人员的遴选资格。
2.本公告由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仪陇县人社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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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仪陇县人社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