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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对象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8月19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笔试地详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对策申论》。
3.笔试成绩于2017年8月28日前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调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职位选调名额录用名额的5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职位选调名额5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于2017年8月28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3号楼3904室)参加资格复审:
(1)《公开选调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或英语专业8级证书;
(4)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及历年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材料;
(5)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选调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对象对选调职位的熟悉度、理解力、工作思路以及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定于2017年9月6日进行。面试地点、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考察对象由市食药监局根据报考对象的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选调名额2倍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由选调机关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二)体检。体检对象由选调机关按照职位选调名额1:1的比例,根据报考对象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选调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经选调机关集体研究同意,可递补一次。
六、调动与任职
经体检合格的选调对象,由选调机关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中共成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成都市监察局)派驻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对此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选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报考对象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61882900)。
原标题: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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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