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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省发改委选调工作办公室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贯彻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地考察。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20%、实地考察成绩的2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写作水平等。考场统一设在郑州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实地考察:在面试之后进行,全体面试人员参加。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按选调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综合能力、文字水平,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调任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委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5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选调期间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
四、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参考,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咨询电话:
0371-65516522(报名点)
69691602(省发改委人事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