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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曲办字〔2014〕15号)规定,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公开遴选行政执法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申报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规定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和人数
岗位1: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执法人员5名;
岗位2: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执法人员5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曲靖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含中央、省属驻曲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职且已完成登记的人员;
2、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5日以后含当天出生);
5、具有行政执法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7、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