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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4年曲靖市委党校公开遴选2人公告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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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讨论决定和公示

  通过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经校党委讨论决定并报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同意后,通过媒体进行公示。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九)审批和调动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审批和调动手续。

  1.以校党委名义形成请示文件并填写《干部调动审批表》报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审批。

  2.按照规定办理调动的相关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遴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遴选人员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对不具备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参加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接到面试通知1周内,提交放弃面试书面申请;进入体检考察的拟遴选人员,若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必须在接到体检考察通知1周内,提交放弃体检考核资格书面申请;拟调动人选,若放弃调动资格,须在公示期内提交放弃调动资格书面申请。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通信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公开选调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对在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组织及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0874—3128969

  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3128031

  附件:

  1、《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14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业绩评价标准》.doc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委员会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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