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大连市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大组发〔2010〕2号)规定,市直政府机关将于近期开展遴选工作,共计划遴选公务员55人,其中面向市直机关以及市直参公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遴选6人,面向基层机关以及基层参公单位(以下简称“基层单位”)遴选4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面向市直单位遴选对象:
大连市市直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和副局级以上参公单位任正科级以下职务的6类参公工作人员。
(二)面向基层单位遴选对象:
大连市各区市县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机关、垂直管理系统分局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市直机关所属处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区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任正科级以下职务的6类参公工作人员。
上述6类参公工作人员是指: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5、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已办理公务员(参公)登记手续;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 周岁以下;
(四)历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基层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基层机关公务员或基层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包括2011年考录到基层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军队转业满1年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六)2012年以前的省委选调生;
(七)非大连市主城区户籍人员报考的,需符合主城区落户条件;
(八)符合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