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了进一步充实财政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市财政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遴选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一)面向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及与遴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专业。
(五)年龄27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含称职)。
(七)身体健康,沟通能力强,形象气质好。
(八)无违法违纪行为。
试用期内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发布公告
株洲日报(2014年8月22日)
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zldbz.gov.cn)
株洲财政门户网(http://www.zzczj.gov.cn)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2日—9月4日。
(二)报名方式:到株洲市财政局一楼现场报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3张近期同底 1寸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