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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遴选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如有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果依然出现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遴选单位考察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调动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考务、技术咨询:0558-5118606
政策咨询:0558-5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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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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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表.xls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