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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遴选职位,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如不重新报考,报名费可如数退还。个别职位遴选计划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人数。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文字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设在南平市延平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15年11月10日后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笔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的合格线。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遴选计划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向遴选单位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并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3.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在2015年11月16日下午5:00前提出资格复审意见。复审材料包括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南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下称《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按照填写说明及要求规范填写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提交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于资格复核时送到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报考者。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组,考生的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2.计划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的情况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遴选职位取消。
3.若2名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按并列看待。
五、考察和体检
(一)各遴选单位根据参加遴选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在2人以上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二)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
(四)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机构从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补充规定为准。
(五)因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遴选单位可以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遴选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说明理由并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六)考察人选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机关提出,之后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一)各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遴选职位需求,综合分析考量确定拟遴选人员,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各遴选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属实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的,原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的,可直接安排任副主任科员。
七、咨询服务和考务监督
(一)政策咨询电话
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599-8823008(党群系统咨询)0599-8822222(政府系统咨询)
(二)职位咨询电话
关于遴选职位的有关资格条件、专业限制等问题,报考者可直接拨打《遴选职位表》公布的各遴选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三)银行咨询电话
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四)考务监督电话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599-12380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99-8831663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
(三)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四)“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遴选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了解最新信息。
(五)此次遴选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遴选单位均不指定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遴选工作的相关政策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南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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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