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遴选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报名范围
遴选报名范围为各乡镇(办)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工委(管委)办公室和房地产管理局遴选范围为乡镇(办)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和见习期未满的新录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遴选单位、数量和资格
遴选单位 | 遴选名额 | 资格条件 | 备注 | |
工委(管委)办公室 | 2名 |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干部身份 |
中文、计算机相关专业 |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9月15日 |
审计局 | 1名 | 财会、审计相关专业 | ||
文化和科技局 | 1名 | 专业不限 | ||
财政局 | 2名 | 财会、中文相关专业 | ||
政务服务中心 | 1名 | 专业不限 | ||
房管局 | 1名 | 规划建设相关专业 |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应于2015年9月20日至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携带《叶集试验区2015年度遴选区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区组织人事部450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举行。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遴选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9月23日下午至区组织人事部45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