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所有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及时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
笔试由县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须带准考证、个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由县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遴选职位名额不足3人(含3人)的,差额1人;超过3人的,差额2人。入围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若考生考察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6、确定拟遴选人员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考察组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择优递补。
7、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望江先锋网、望江县政府网、望江新闻网、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拟遴选人员原单位、遴选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县遴选办下发结果通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内,个人不得以不适应工作岗位等原因放弃录取,须经单位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经考核不适应岗位工作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遴选工作中的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1、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7156506
县人社局:7189311
县编办:7171572
2、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717123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望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2、2015年望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本县报考人员报名表.doc
3、2015年望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外县报考人员报名表.doc
4、2015年望江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望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