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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中等职校、县民族中学、县实验小学、县第二实验小学和高乐山镇部分学校2014年公开选调教职工实施方案》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编办面向全县在职在编教职工公开选调42名教职工,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中小学(县直学校除外)在职在编教职工。2012年省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可以报考高乐山镇相关学校岗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庄,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必须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4、报考中等职校岗位的,必须进编5年及以上;其他岗位的,进编2年及以上;
5、报考县中等职校岗位的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中等职校会计岗位的必须持有会计证并从事学校财务工作两年以上; 报考初中岗位的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申请审批表,先到县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中心查证教学成绩,然后在规定时间到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报名登记,提交报名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6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