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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领导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内,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名)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照片(小二寸)3张到教育局人事管理股登记。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专业不限;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和初中、中等职校所有岗位要求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考的学科对应,或者从事2年以上该学科教学(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三)准考证发放
2014年8月20日工作时间在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领取。
三、笔试、专业水平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4年8月21日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教育教学相关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专业水平测试或面试
根据笔试情况另行安排时间和地点举行。专业水平测试对象为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老师;面试对象为报考中等职校岗位的教师。
四、成绩计算方法和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考生总分=折算后的笔试成绩得分+加试得分(教学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
(一)笔试。笔试卷面分为100分。
(二)加减分。在2014年春季学期全县质量监测考试中以考
生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同学段同年级同学科的全县的平均成绩为基数,所教学科班级学生成绩高出多少分就加多少分,低出多少分就减多少分。任教多头多学科的,有与所报学科相对应科目的,以所报考对应学科所有班级平均成绩计算,其他所教学科不纳入计算;无对应学科的,以所有任教学科成绩的平均值计算。成绩的依据以县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中心出据的证明为准。
(三)总分计算。
1、义务教育阶段有统考科目的,以考生的笔试成绩的40%折算作基数加减教学成绩得分后计算。
2、义务教育阶段无统考科目的,按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专业水平测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参考人数进入加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中等职校岗位按笔试成绩1:3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参考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生总分核准后在咸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咸丰教育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