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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遴选3人公告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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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3。若遴选人数报名比例达不到1:3,经普洱市财政局研究,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是否开考。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三)考试和经历业绩评价

考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经历业绩评价占总成绩的1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10%。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主要考试方向为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能力,财政、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人数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若进入面试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以进入面试人选为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普洱市财政局提供以下材料:

(1)《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审核人。

(2)按照《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中的评价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注明经办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评价内容中涉及学习经历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其中涉及任职情况的,须提供干部任免材料复印件);涉及年度考核情况的,须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涉及表彰情况的,须提供文件或证书等有关资料。

(四)组织考察

对进入考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总成绩前3名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普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确定人选

普洱市财政局根据考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总成绩及考察情况,以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经体检合格,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若拟遴选人员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

(六)办理遴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ers.gov.cn)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在遴选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

(五)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165921(普洱市财政局)

监督和举报电话:2828952(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2129579(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 2015年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 2015年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遴选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xls

3.2015年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遴选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普洱市财政局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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